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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岛小说网 www.zhuzhudao.org,最快更新叛逆野玫瑰最新章节!

    第一部马厩男孩

    责任低语:“你必须。”

    年轻回答:“我可以。”

    出自爱默生文集

    第一章

    下曼哈顿,暑热窒人的七月。

    年老的街头小贩首先注意到他,因为男孩伫立在衣冠楚楚的股票经纪人和银行家之中显得格格不入。剪得参差不齐的黑色短发自破旧的帽檐下露出,补丁衬衫的领口敞开,包覆着窄瘦的肩膀,他穿著骯脏油腻的吊带裤及过大的靴子,胳肢窝下挟着个长形包裹。

    卖馅饼的小贩看着男孩昂首穿过群众,彷佛他们是待征服的敌人。“嗨,小子,过来这里,我请你吃馅饼,非常好吃噢!”

    男孩猛抬起头,垂涎地望着小贩的妻子每天早上做的美味馅饼,彷佛在心里数着铜板。

    “不用客气,我请你,”老人稍稍拿高苹果派。“算是老头子招待刚来到这个城市的新来者。”

    男孩挑衅地以拇指拨着裤带,缓步走向小贩。“你为什么认定我是新来者?”

    男孩一开口就是浓浓的南方口音?先巳滩蛔a恕!熬退凳俏蚁胂罅岣话桑 ?br>

    男孩耸耸肩,踢着脚下的石头。“多少钱?”

    “我不是说要请你吗?”

    男孩想了一下后,点点头,伸出手。“谢谢你。”

    他接受苹果派。这时两名穿著长西装、戴着高帽子的男人也过来买饼。男孩轻蔑地打量着他们的金怀表和擦得光可鉴人的黑靴子。“天杀的笨北佬。”他低声喃喃道。

    正在交谈的两名男子并没有听到,但等他们离开后,老人皱起眉头。“看来你并不喜欢我们的城市。战争结束才三个月,我们的总统刚刚去世,大家的心情还很激昂。”

    男孩坐在人行道的边缘,咬着苹果派。“我对林肯先生没有什么好感,我认为他太过天真。”

    “天真?那是什么意思?”

    “像孩子般愚蠢。”

    “像你这样的男孩怎么会学到这种字眼?”

    男孩以手遮着刺目的午后阳光。“我喜欢读书,由爱默生的‘论文集’学来的。我崇拜他当然,我刚开始读他的书时,不知道他是个北佬,等我发现后气坏了,但也已来不及;我早就成为他的信徒了。”

    “这位爱默生究竟说了些什么特别的东西?”

    男孩舔掉黏在舌尖上的苹果派碎屑。“他谈到人格和独立自主。我认为独立自主是个人最重要的特质,你认为呢?”

    “我认为信仰上帝是最重要的。”

    “我已经不再那么相信,过去几年看太多了看着北佬屠杀我们的牲口、烧毁谷仓、射杀我的狗‘富吉’。方太太在同一天失去了她的丈夫和儿子,我觉得自己已历尽沧桑”

    小贩仔细审视着男孩细致、心形的面容和小巧上挺的鼻梁。“你多大了十一岁?十二岁?”

    深紫罗兰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戒意。“够老了。”

    “你的双亲呢?”

    “我妈在生我时去世了,爸在三个月前战死于西罗。”

    “你呢?你为什么来到纽约?”

    男孩吃完苹果派,挟着长包裹站起来。“我是为了保护属于我的东西。谢谢你的饼,老先生,很高兴认识你,”他走出几步,略一迟疑。“还有我不是男孩。我的名字是凯琳。”

    凯琳依照在码头向一位夫人问到的路,越过华盛顿广场,有些后悔向老人透露她的名字。志在杀人者不会到处宣扬自己的名字但这不是杀人,而是伸张正义。然而如果她被逮到了,北佬的法庭可不会这么想。只要一得手,她就会离开纽约这个该死的城市远远的,免得让人联想到南卡罗莱纳的日升庄园的韦凯琳小姐竟然是凶手。

    她挟紧腋窝下的长形包裹,里面装着她父亲的六发手枪、回查理斯敦的火车票、爱默生的散文集、一套换洗的衣服和少许的钱。她希望自己能够在今天就办好事回家。但她需要时间观察那名禽兽,熟悉环境。杀死他只能算成功了一半,更重要的是可以安然脱身。

    直至现在,查理斯敦是她所见过最大的都市,但纽约一点也不像查理斯敦。她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不得不承认有些景观确实不错,像是那些美丽的教堂、气派的饭店和美轮美奂的豪宅。但内心的苦涩使得她无法尽情欣赏周遭的一切。不像残破的南方,纽约似乎丝毫不被战火波及。若真的有上帝,这实在太不公平了。

    她专注于看着卖艺的手风琴者,没有注意到路,一头撞上了一名行色匆匆的路人。“看路,男孩!”

    “你才该看路!”她喊了回去。“还有,我不是男孩!”但该名男子已转过路角。

    所有的人都瞎了眼吗?自从她离开查理斯敦后,每个人都将她误认为男孩。她一点也不喜欢,但这样或许最好。独自流浪的男孩不像女孩那么显眼。家乡的人绝不会将她误认,当然,他们从小就认识她,知道她一向不爱女孩家那一套。

    但一切都变了,南卡罗莱纳、洛特福、“日升之光”和她自己?舷壬衔故歉龊19樱皇恰丫怂辏歉雠肆恕纳硖宀豢先盟磐男娜淳芫邮堋哪炅浜托员鹬皇侵治蘅赡魏蔚呐既唬?br>

    她瞥见前方站着一名警察,马上混入一群工人当中。尽管刚刚吃过苹果派,她依然饿得要命而且疲惫。她好想回到“日升之光”爬上果园里的桃子树,或是钓鱼,和莎妮窝在厨房里聊天。她手伸到口袋里,握着写有地址的小纸条,尽管它早已铭刻在心里。

    在她找到过夜的地方之前,她必须先去看看那栋屋子。或许她甚至可以瞥见那名威胁到她所拥有一切的男人。她打算完成所有南军士兵都无法办到的事用她包裹里的手枪,杀掉北军的战争英雄白肯恩。

    白肯恩是个英俊得十分危险的男人,有着金褐色的发、高挺的鼻梁,深灰的眸子为他的脸庞增添了股放肆、危险的气质但他也无聊到了极点。虽然南蕊娜美丽又性感,他已后悔这次的晚餐邀约。他一点也没有心情听她的闲聊。他知道她早已情欲勃发,却仍好整以暇地啜着白兰地;因为一向是女人来配合他,不是他去迎合女人。

    前任屋主的酒窖收藏着好酒。肯恩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和一副好牌,在赌桌上赢到了这栋屋子包括它的藏酒。他打开前任屋主留下的雪茄盒,取出雪茄点燃。再过几小时,他就会前往纽约最高贵的俱乐部玩牌,但在这之前,他打算好好享受蕊娜的芳泽。

    他往后靠着椅背,瞧见蕊娜正盯着他右手掌背的伤疤。那是他在战争中得到的众多伤疤之一,而它似乎令蕊娜更加兴奋。

    “你根本没有听进半句我说的话,小白。”蕊娜噘起红唇抱怨。

    肯恩笑了。他知道女性认为他英俊,但他对自己的相貌毫不在意。那不过是由他意志软弱的父亲、和人尽可夫的荡妇母亲继承而来的皮相而已。

    从十四岁起,女人就开始对他有兴趣,他也喜欢享受她们的芳泽。但经过十几年后,他已有些厌倦了。“我当然听到了。你一直在告诉我各种我该为你父亲工作的理由。”

    “他非常有影响力。”

    “我已经有工作了。”

    “说真的,小白,那根本不算是工作,那只是社交活动。”

    他直视着她。“对我而言,它不是社交活动,赌博是我维生的方式。”

    “但”

    “你想上楼吗?或者你宁可我现在送你回家?我不希望让你在外面耽搁太久。”

    她马上站起来,数分钟之后已躺在他的床上。她的双峰饱满成熟,他却无法明白为什么它们在他的掌握中一点也没有更美好的感觉。

    “弄痛我,”她低语。“一点点就好。”

    他讥诮地扬起唇。“谨遵女士所嘱。”

    稍后他送走了女士,漫步在他用一对国王赢来的大宅里它总令他联想起从小长大的费城大屋。

    他十岁那一年,母亲跟人跑了,丢下他负债累累的父亲和一栋颓败的大宅。他的父亲在三年后去世,附近的女士将他送进孤儿院,他当晚便逃走了。他的心里并没有特定的目标,只有个方向往西走。

    往后的十年,他由一个城镇飘泊过另一个城镇,当过牛仔、筑过铁路,也淘过沙金。西部亟需受过教育的男人,但他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识字。女性们爱上这名有着冷灰色眸子,和凿削般面容的英俊男孩,但没有人能够融化他内心的寒冰。肯恩缺乏那种从小被关爱长大的孩子的温柔感情,而他也不在乎。

    内战爆发后,他在睽违十二年后,再度跨过密西西比河,加入北军并非出于对北方的忠诚,而是因为他爱好自由,无法忍受奴隶制度。他加入格南特将军的军队,并在攻下福特堡一役中立下军功,受到拔擢。军队推进到西罗时,他已成为将军的左右手也曾两度差点送命,其中一次是在他带头攻过传教士山时。

    报纸开始大书特书“传教士山的英雄”赞扬他的英勇和爱国主义。肯恩屡次攻破敌军的防线,最后格南特甚至道:“我宁可失去右臂,也不要失去白肯恩。”

    但格南特和报纸都不知道肯恩一直刻意追逐危险。就像xìng交一样,危险让他自觉得活着及完整。或者那正是他以玩牌为生的原因。他可以在一手牌里赌上所有。

    只不过连牌局也逐渐失去它的刺激性。牌局、昂贵的俱乐部和女人这些似乎都开始褪色了。他知道自己有所欠缺,却不知道那是什么。

    凯琳被不熟悉的男性语音唤醒。清新的干草贴着她的面颊,有那么一刻,她以为自己又回到了“日升之光”的谷仓。但她随即想起它已经被烧掉了。

    “你先去睡吧,曼克。你一定累了。”醇厚的男音由马厩的另一面墙传来,没有丝毫家乡的腔调。

    她眨了眨眼,想起了一下?咸欤诎卓隙鞯穆砭抢锼帕耍?br>

    她在黑暗中支肘起身。码头的那位女士指的路根本是错的,害她绕了许多冤枉路,到达这里时天都黑了。她先是躲在对街的树后观察这栋宅邸,但一直没看到有人进出。最后她干脆绕到屋后的马厩,爬上墙头。马厩的窗子正好开着,她就不客气地溜进来。不幸地,她似乎太累,在无人的马厩里守候一会儿,她竟然就睡着了。

    “明天你要骑‘沙特’吗?”另一个声音回答,带着熟悉的南方腔调,而且是农场奴隶的黑人腔调。

    “或许。为什么问?”

    “它的脚伤似乎愈合得不好,或许再给它休息个几天吧。”

    “好吧,我明天会看看它。晚安,曼克。”

    “晚安,中校”

    中校?凯琳的心狂跳。深醇男音的主人是白肯恩!她悄悄爬到马厩窗边,却只来得及瞥见他走进灯火通明的宅邸里的背影。太迟了!她错失了看到他的脸庞的机会,白白浪费了一整天!

    她感到喉间一阵熟悉的紧窒。她真的是搞砸了一切!才到纽约的第一天,她就几乎被逮到了。她用力吞咽,强自鼓舞起精神。哭泣是没有用的。她的首要之务是离开这里,找个地方过夜。明天她会从较安全的远处监视这栋屋子。

    她拿起包裹,走到门边,仔细聆听。白肯恩已经回屋子去,但那个叫曼克的男人呢?她小心地推开门。

    宅邸的灯光照亮了马厩前方的小空地。她迟疑了一下,知道自己必须由原路爬墙出去。凯琳深吸口气,准备快步冲过小空地。

    她一出到马厩外,就察觉到了不对劲。空气中飘浮着淡淡的雪茄味。她的心脏狂跳,但她不敢停留,加速冲到墙边,抓住藤蔓往上爬。然而就在她快抵达墙顶时,她感觉到裤带被人用力一扯,整个人由墙上重重摔落,包裹也脱手飞出。她腹部朝下着地,同时背部被人用靴子踩住。

    “哇!瞧,我们逮到了什么?”慵懒、嘲弄的语音自她的上方发出,明显地属于靴子的主人。

    这一摔令凯琳岔了气,但她仍然认出了那醇厚的男音。踩着她的男人正是她不共戴天的仇敌白肯恩。

    怒火令她的眼前看出去是一片迷雾。她试图要爬起来,靴子的主人却不肯移开脚。

    “挪走你天杀的脚,你这个婊子养的!”

    “我不认为。”他气定神闲的回答更加激怒了她。

    “放开我!马上!”

    “你这个小偷的脾气还真大。”

    “小偷!”她愤怒地以拳捶地。“我这辈子从不曾偷过任何东西!”

    “那么你在我的马厩里做什么?”

    她被问住了。凯琳绞尽脑汁,寻找借口。“稳櫎─我来这里找找马厩的工作。我没有看到人,就自己进来等。我一定是后来睡着了。”

    他依然没有挪动尊足。

    “当当我醒来后,天已经黑了。我听到声音,害怕有人会看到我,以为我试图伤害马匹。”

    “我认为找工作的人应该会懂得敲后门进来。”

    凯琳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很害羞。”她道。

    他柔声轻笑,缓缓收回脚。“我现在让你起来,但如果你妄图逃走,你一定会后悔的,小伙子。”

    “我不是小”她及时顿住。“我不会逃走,”她改口道,连忙站了起来。“我没有做错事。”

    “那可得等着瞧了,不是吗?”

    月亮由乌云后方露脸,清楚照出他的身形,令她倒抽了口气。

    他绝对是她所见过最英俊的男人了高大、宽肩、窄臀。通常她不会注意到这种事,但那份危险、颓废的风采太过抢眼了。他悠闲地站立,嘴里叼着雪茄。

    “你的包裹里都装了些什么?”他比着掉在墙边的长包裹。

    “没有你的东西!”

    “打开来看看。”

    凯琳很想反抗,但也知道没有用。她走过去捡起包裹,打开给他看。“一套换洗的衣服、爱默生的‘论文集’,还有我父亲生前用的手枪。”她没有提到夹在书里的火车票。“没有你的东西在里面。”

    “像你这样的男孩带着爱默生的‘论文集’做什么?”

    “我是他的信徒。”

    他的唇角轻扯。“你有钱吗?”

    她重新绑好包裹。“我当然有。你认为我会愚蠢得身无分文地来到个陌生的城市吗?”

    “多少钱?”

    “十元。”她挑衅地道。

    “那无法让你在纽约过太久。”

    如果他知道她事实上只有三元二十八分,他就会更挑剔了。“我说过我在找工作。”

    “你是说过。”

    如果他没有这么高大就好了。她痛恨自己又后退了一步。“我该走了。”

    “你知道入侵私人产业是违法的,或许我该将你交给警方。”

    凯琳不喜欢被逼到角落。她抬起下颚。“随便你,我没有做错事。”

    他双臂抱胸。“你是从哪里来的,小伙子?”

    “密西根。”

    他爆出大笑,她马上明白了自己的错误。“看来是被你逮到了,事实上我是来自阿拉巴马州,但战争刚结束,我不想大肆宣扬自己的出身。”

    “那么你最好紧闭嘴巴,”他格格地轻笑。“你这么小带着枪好吗?”

    “才不。我知道怎么用它。”

    “我敢说是。”他审视着她。“你为什么离开家?”

    “找不到工作。”

    “你的双亲呢?”

    凯琳覆述了告诉过小贩的说法。他想了好一会儿,她也竭力不要退缩。

    “我的马厩小厮上星期辞职了,你想为我工作吗?”

    “为你?”她虚弱无力地道。

    “没错。曼克是你的上司,他没有你的白皮肤,而如果那冒犯了你的南方骄傲,你最好现在就告诉我,以免浪费时间,”瞧她没有回答,他继续道:“你可以睡在马厩里,在厨房用三餐,薪水是每星期三元。”

    她用靴跟踢着泥土,心念电转。今晚她学到了一件事杀死白肯恩并不容易,特别是他已看到了她的脸。在他的马厩工作将可以让她有机会接近他

    “成交了!北佬,你雇到一个马厩小厮了!”

    她的房间就在马厩的上方,闻起来是清新的马匹、皮革和尘土的味道。它有张小床、旧的摇椅、褪色的小地毯和洗脸盆。最重要的是,它拥有扇面对宅邸后方的窗子,方便她观察白肯恩的动静。

    她一直等到白肯恩进屋后,才踢掉靴子上床。虽然下午在马厩打过盹,她仍然疲惫不堪,但她没有睡着,反而回想起往事。如果在她八岁那一年,她父亲没有到查理斯敦,并且再婚的话,她的生命又会变得怎样?

    韦嘉瑞见到白萝丝的第一眼就被迷住了,即使这名金发美女比他年长。萝丝一开始就表明了她无法忍受孩子。嘉瑞带她回到“日升之光”后,她就以新婚夫妻需要隐私为借口,将八岁的凯琳打发到奴隶区附近的小屋去住。

    从那之后,凯琳就被逐出自己的家园。如果她忘记自己的地位,重返宅邸被萝丝遇到,就会招来狠狠的一巴掌。凯琳唯一能够逗留的地方是厨房,因为萝丝从来不去那里。连凯琳零星受的教育都是在小屋里由邻居义务帮忙。

    韦嘉瑞一向不是个慈祥的父亲,而他似乎也没注意到他的独生女受到的照顾连他的奴隶小孩都不如。他的心里、眼里只有他美丽性感的妻子。

    邻居对他的行径深不以为然。那个孩子快变成野人了!韦嘉瑞怎么会放任他的女儿变成这副样子!

    韦萝丝从不加入当地的社交圈,也毫不在意他们暗示凯琳需要家庭教师、或是合适的女性穿著。最后那些太太主动带来了她们女儿不穿的旧衣服,并试图教导凯琳女性合适的礼仪。但凯琳不甩她们那一套,径自将旧洋装换成男孩的长裤和衬衫。到了十岁时,她已擅长打猎、骑马,骂起脏话流利无比,甚至学会了抽雪茄。

    偶尔在寂寞袭来的夜里,她会提醒自己这样的生活让她享有了一般女子所没有的自由,特别是对喜好冒险的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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