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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推算;但他的表情却又推翻了我的猜测,他看起来很疯狂,眼睛直直的盯着我,有那么一秒钟,我回想起容楷元看我的眼神。
他嘴巴动了动,我没听清楚,又走近一些,跟他只有咫尺之遥,我终于听见他的声音——
“我想见你。”
他的语气温柔而感性,他的眼神湿润而深情,看着他的眼眸,我脑中一片空白,什么话都问不出来。
“我想见你。”他又重复了一遍。
* * *
因为他全身湿透,我叫他先回家换衣服,他约我去他乌来山上的画室去看画,我答应隔天就去。
在我的一再保证下,他才答应离开。小朱把我迎进画廊当中,数落苏承先跟个疯子没两样,但我心中却甜丝丝的。
为了见我一面,他愿意守候一整天、愿意为了我淋雨,虽然只有一句“我想见你”但这些情感已经不言而喻。
我想起梵谷把耳朵割下来寄给心爱的女子,啊!艺术家真是难以理解,但又这么的让人心跳欲狂。
隔天我和他约在市中心某一家购物中心的门口会面,他跨在他那台机车上等我,见我步下高级轿车,不禁笑道:“你坐我的车子吧。”
他把一顶安全帽丢给我,我没有丝毫反抗的戴上,回头对小张交代:“跟我妈说我去购物。”
“大小姐,骑机车很危险,要是你摔车”
“少哕嗦。”
明知小张是好意,但我没有听进他的话,心甘情愿的跨上我从没坐过的机车。
小张的声音被我抛在脑后,苏承先载着我在台北的街道高速穿梭,烈日从林荫的隙缝之间洒下,我将头靠在他宽大的背上,他把手伸到后面,拉出我的手,叫我环住他的腰,一股安全感从心扉蔓延开来。
他一路骑往郊外,上了山路,奔驰在山径之间,不巧的是,夏日午后的大雨倾盆而下。
“你撑得住吧?我没有雨衣。”
雨声很大,我对着他的耳朵喊:“没关系,你快骑!”
他继续往山上骑,雨愈下愈大,我的全身都湿透了,但我说没关系是真的,能这样抱着他、感觉他的心跳,我愿意这条路一直持续下去,让他带我到任何地方。
这时我真真切切的知道,我已经爱上了他;我为了他直接强烈的感情而着迷,从第一次见面的强硬、第二次的冲突、第三次的疯狂,他是如此直接的把他的一喜一怒统统坦露在我面前。在每个人都戴着面具的上流社会生活超过二十年,他的存在是如此真实,让我觉得自己像个人,而不是摆在温室的花朵。
雨点激烈的打在我脸上,这些痛楚的感觉让我知道我不是在做梦。
“算了,不骑了!”他突然停下来,我呆呆的跟着他跳下车,我的头发湿淋淋地搭在肩上,打结扭曲,用手也顺不开那一团发丝。
“要找地方躲雨吗?”我对着他喊。雨大得很,连一公尺前的他看起来也像在一层雨帘外。
“不了,反正就是下雨,再怎么骑前面也还是在下雨。”
他的牛仔裤完全湿透,紧紧的贴在身上,展现他修长结实的腿部线条。
我不知不觉地吞了一口口水。他怎能这么完美?美好的脸庞、高挺的身段,依他的条件,就算去做模特儿也绝不逊色。
他往山壁上一靠,对我伸出手。
“过来,到我怀中。”
我没有丝毫怀疑,三两步跳进他的怀中。我怎么能跟一个陌生人如此接近?在我扑人他怀中时,我曾经有一秒钟的怀疑。
但当他把我圈在他的臂弯底下时,从湿透的衣物底下传来的体温让我忘了一切。
靠在山壁上,一些蕨类植物、树叶从山壁上低垂下来,这些遮蔽并不能抵挡雨水,大雨依然滂沱的打在我们身上,从他的身体流到我的身上,从他的发梢滴落到我的脸上。
在不远处有一棵正在凋落的花树,花瓣随着雨点飘零,我从他的杯中仰望,这情景比我去过的任何一个国家都美;伦敦的雨、巴黎的夜、北海道的花田都比不上此情此景。
他低头吻我的额角,一个轻微的吻却让我全身颤抖了一下。
问为欣喜,绝对的!
“太快了?嗯?”他低头,一个简单的微笑由他做来却十足的帅气。
是太快了,我们昨天才正式认识,我心里这样想,但行动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我摇头,口气羞怯且痴迷:“不会,不会太快。”
听我这口气,多像十六岁初恋少女。
他笑开了眼,雨水从他深刻英俊的轮廓滑落,我伸出手帮他擦,愈擦愈多,两人身上都是湿的,但他的体温渐渐渗透进我的体内,交融成一片炙热。
我在他低下头时连忙闭上了眼睛。哦!这当然不是我的初吻,但却是最让我刻骨铭心的一个。
在他激烈的吻中,耳边大雨哗啦四溅的声音离我好远,我勾住他的脖子,回应他缠绵与热切的吻。
是的,我想着这一生我都不会忘记此时此刻。
* * *
那天我们最后还是没到达山上的画室,因为怕我生病,他将湿透的我送回家1临别前两人藏在街角偷偷接吻,依依不舍的分开。突然开始的恋情像是一把大火,蔓延得比想像中还要快速。
他在雨中对我低语:“为什么我会爱上你?见过你后就对你念念不忘?这一点道理都没有”
我完全同意这句话,这就是我的心情。
接下来一个星期,我们已经完全分不开,我深深被他的感性与才气所吸引。
我跟着承先上山下海找地方画画,他可以对着阴郁的森林作画一整天,丝毫不觉疲惫;我也静静的陪在他身旁,欣赏他的画作、他的人,只有在陪伴他的时刻,我可以完完全全从金钱堆积的生活中逃脱,跟着他一起吃路边摊、喝白开水。
跟承先交往之后,我的人生似乎开了一道窗子,阳光射入,每一天都有用不完的精力。
小张只负责载我人市区,然后承先的机车把我接走,一周下来,我黑了大半,怕母亲看出来,所以每天回家后连忙用几百元一片的美白面膜敷脸。
我跟小张闲聊:“你觉得苏先生跟容先生哪个好?”
“当然是容先生。”
“为什么?”
“容先生对所有人都平等看待,客客气气的,从不把我们当下人;苏先生不一样,见了人连招呼都不打一下,斜着眼睛看人,我起初还以为我得罪了他。”小张很老实,他这么对我说。
我自己也知道承先是这种高傲的个性,所以不责怪小张批评得难听,只帮他解释道:“艺术家的脾气总是怪一点。”
“还是容先生好,对人永远这么细心,上回我肚子痛,只有容先生看出来,急忙催着我去看病。每次坐在车上等大小姐的时候,他都会问问我家那几个小子,每个名字都记得了,还祝我生出一个如花似玉的好女儿;”
小张有两个儿子,一个七岁,一个八岁,老婆肚子里正怀着一个,他一心期待出现一个可爱的女儿,我看他说得高兴,满口容先生、容先生,对于承先居然是不值一提的模样,我淡淡的说:“他察言观色惯了,奉承打点人不遗余力,一心只想要攀附上豪门,这有什么。”
“容先生有学问、有好工作,怎会是这样的人?倒是小姐要小心一些高不成低不就的穷小子”
“小张,既然这么好,你去当容先生的司机好了”听到承先被说成高不成低不就的穷小子,我终于动了气,把身体靠在椅背上,交叉双手冷冷的说。
“对不起,大小姐。”小张道了歉,闷声不吭的开车,车子里面静得可怕。
我从包包里拿出海蓝的生日宴会邀请卡;这并不是一个大型的宴会,只邀请了向、章、黎三家的亲戚及来往较密切的朋友,这是一个介绍承先给亲戚朋友们认识的好机会。
我很担心父母亲会给承先脸色看,但跟母亲玩捉迷藏也玩了半个多月,再找也找不到什么偷偷约会的好借口,还不如置之死地而后生,让承先大大方方出现在他们面前,说不定他们会发现,承先比容楷元适合我多了。
我隔天就向承先提出邀请,请他出席我表哥向海蓝的生日聚会。
进入一家餐厅准备吃中餐时,我问他:“喂,下个星期是我表哥的生日聚会,你来参加好不好?”
承先没有很在意,点点头“好啊。”
他的注意力放在餐厅的装潢上面,这家餐厅采中国风味的装饰,一大片雪白墙壁上写满了一整幅李白的将进酒。
末尾几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每个字都生动活跃,像是要从墙壁跃出,提醒食客们人生得意须尽欢。
“真是好字!一看即知是名家手笔。”承先细细看了半晌,终于赞叹的说。
我很得意,连忙邀功:“这是我们家开的餐厅,在墙上题字是我提议的。”
承先先是惊讶,而后冷笑,话从牙缝当中挤出来:“嘿!我是听说过,有钱人家为了节省交际费用,索性自’己开一家餐厅,菜单上密密麻麻,专煮自己喜欢的。呵!难道生病就开一家医院不成?”
我实在不敢提向家正有兴建医院回馈社会的打算,而章家也预备合资,只能陪着笑脸、唯唯诺诺:“嗯,我们家也是图个方便,几个姨丈们有地方谈事情,需要高级餐厅时不怕没有座位。”
我环视四周洁静简洁的装潢,桌与桌之间隔着一大段距离,留给顾客一片安宁的私人空间,这诚然是一间高雅的餐厅,虽然出发点是因为父亲喜欢吃四川莱,不过这餐厅的存在绝对为这个街角增添不少丰采。
承先看了菜单,又补上一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哼!”我还是笑。真奇怪,他说了一大堆过分的话,我却一点儿生气也没有;平常人家说什么我顶什么,在承先面前,我突然变成软脚虾。
这一定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我眼里看不到他的任何缺点。
他有才华、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孤高,他跟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对他来说,世俗的价值观全然无效。
我微微笑起来。爸妈从小到大都宠我,我说要什么他们从来没有拒绝过;我再任性,他们也都全然包容,想尽办法弄给我,在他们的宠爱之下,我时常认为天下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
这一次,我要苏承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