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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映红凶归凶、恶归恶,当地愿意轻声细语说话时,那嗓音真的很悦耳,如果她竹收起鞭子,改到茶馆哼哼小曲儿肯定会日进斗金的,齐娸娸忍不住要这么想。
“方才听茶馆的人说起,你是齐坛国的二公主?”
见她点头花映红哼了哼。
“那么,对于锦衣玉食、要啥得啥的公主而言,该是很难明了咱们这些自小便得靠自己求成功、求显达的市井小民的想法了?”
花映红睇着外头正在喝水的胭脂红马,似乎感受到主子的目视,胭脂轻嘶了声,还在泥地上踏了踏蹄子。
“自小,我就喜欢红色,红色的衣服、红色的发饰、红色的器皿、家当,乃至,红色的马,不为啥,只因我的世界里尽是一片灰暗,我喜欢红,喜欢亮眼,喜欢得到所有人的注视与羡慕,我爹娘只生我一个女儿,没错,他们是很疼宠我,但因着家境清寒,所谓的疼宠,也只能是在言行上多加亲昵罢了,至于实际的物资,则匮乏得很。”
“他们是做什么营生的?”齐娸娸发问。
“挑粪。”花映红淡然的像在说着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挑粪?”她真的不是有意要表示惊讶的,只是,只是真没想过这世上竟还有人得依此业为生的。
“这有什么好惊讶的,”花映红挑眉斜睇着她“谁不吃饭?谁不如厕?既然有人上茅厕,既然田里需要堆肥,自然,就会有人挑粪水,你不知道,是因为身为公主,这类骯脏的低下琐事轮不到你来费神。”
“对不住!”齐娸娸真心诚意的道歉“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只是没想到有人要靠这种活儿过日子?”花映红无所谓地帮她接了了话,
“我爹大字不识一个,既瘦且弱,而我娘,她是个哑巴,逃难时遇上了我爹,两个苦命人相依为命啥都不会,不当乞丐还有个挑粪的活儿干已算是不错了。
“我爹娘深觉庆幸,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很小的时候我并不明白为什么没有玩伴愿意到我家玩?还有一些平日肯跟我玩在一块儿的伴,为什么只要一见着了我爹娘便要掩鼻远离?大了一点,我才明白那种眼光,我爹娘以挑粪维生,我是挑粪人的女儿,他们肯跟我玩是种施舍、是种怜悯,我是没有权利要求和他们平起平坐的。
“不过,很快地,我就不再在乎了!”
花映红肃冷着嗓“我告诉我自己,终将有一日会轮到他们来仰视钦羡我的,贫苦人家的孩子比别人更懂得如何运用自己的天赋去赢得想要的东西,身为女人,我没有家世背景,没有寒窗苦读求显达的机会,但上天赐了我另一个本钱──美丽,我知道自己很漂亮,而这就将是我的工具。
“十二岁那年我设法挤入乡中选秀的行列,进了皇宫,在别的女孩儿都还陷在愁云惨雾思念家人时,我已全心投入了学习,三年下来,诗词歌赋、轻歌曼舞无一不成,还有,我学会了如何让男人爱我爱得神魂颠倒,我知道我将面临的是个拥有后宫佳丽三干的男人,我要握住他的心,让他除我之外看不见别的女人,我要的不只是一时宠幸,而是真实的权力,在后宫中生存,握住实权比拥有人缘更重要。”
是这样子的吗?
齐娸娸听得恍神,忆起了父王后宫中的诸多佳丽,是身为公主的优势吧,她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必须为了生存,付出这么多努力。
“十五岁那年我成功地赢得了皇帝的宠爱,他果真迷恋上我,他喜欢我美丽的容貌、喜欢我略带傲然的倔气,更喜欢我绝妙而惑人的舞姿,很快地,皇帝策封我为贵妃,赐了座彤彩宫,还让我将爹娘给接进宫里。
“那两年正是我人生的顶峰时期,爹娘不用再挑粪,我特意派了绵延数里的銮驾将他两位老人家迎进宫里,那一回,听说乡里的人莫不争相夹道看热闹,个个都羡慕地说挑粪的命好,生了个当上贵妃的女儿,我汲汲营营了前半生的目标似乎已然完成,然后,我十七,然后”花映红眼中出现了复杂的情绪。
“然后耿乐出现了。”
似是在咀嚼口中的人的名字,花映红稍停了片刻。
“我爱舞喜乐,皇帝为我组了个宫廷乐师班,日夜笙歌不绝,后来,乐音才子耿乐被皇帝收揽,钦点为殿前乐师总典守,由于前位典守是教了我三年的七旬师傅,对他的乐音技巧我素来欣赏,这会儿见个年轻人来取代他,心底总是不服,老想着一个年方二十二的年轻人能有多大本事?所以当时我是带着挑衅的心态去见他的。”
“然后?”
“然后?”花映红冷哼“你也知道耿乐那手能化腐朽为神奇、引杂音为天籁的本事,是的,刚开始时,我服气的是他的本事,可到后来,当我不断寻着各种借口去找他研究曲目,去请他帮我编写新舞曲时,我才慢慢体会出,他吸引我的已不再是单纯的才气横溢,而是,而是那个叫耿乐的男人。
“耿乐这男人,皮相还是其次,他最容易让女人着迷而沉沦的,该是他的温柔吧”
齐娸娸不自觉地点了头。
“我对他的情意他清不清楚我不知道,但他那总是对人温柔、似有情却又无意的举止真会将人给逼疯的,相处了三年,我活得忐忑,总在他究竟爱不爱我的迷思中渡日,连原先被视为最重要的宠幸于君王都没放在心上,我总认为他是喜欢我的,只是忌惮于皇帝,只是忌惮于我的身份
“多才遭妒,在他下头多得是想取代他位置的人,一桩宫廷命案竟诬上了他,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皇上看我和他走得太近,瞧他不顺眼而任由别人布局害他的,我在皇上跟前哭闹咒誓才救回他的命,就是这样,他不情愿地欠了我一条命。”
“而你”齐娸娸皱皱眉出了声音。
“想要他用后半生来还?”
花映红冷觎了她一眼没理会她的话,继续说下去。
“事情发展至此,我知道皇帝对我已起了疑心,所以做了潜离皇城的准备,那些年里,我同皇城的侍卫统领学了不少武功,这事我是瞒着皇上的,没想到还真用上了,所以,离开皇城对我并不是难事,我潜至耿乐房里将他唤醒,告诉他三日后在皇城百哩外的飒秋崖见面,他曾告诉过我那儿的枫叶最美最艳红,像血般,我爱红色,也早想过只要重新获得自由,那儿就是我第一个要去的地方,当然,也是最想和他一块儿享受自由的地方。”
“结果”结果不难猜想,齐娸娸出了声音“他并没有出现?”
“是的!”
花映红没有表情,一径冷着嗓。
“他没有出现,我等了三天、五天、七天甚至一个月,但他始终没有出现,事隔一个半月后我潜回皇城,才知道我走的那天晚上他也离开了,所以,外界对于此事的揣测都是无行乐师拐带贵妃为爱私奔,只有我自个儿清楚,他是走了没错,却是自个儿走的,他深觉欠了我人情,不忍当面回绝,就由着我在飒秋崖苦等他一个月。”
说到这儿,她的眸子黯了黯。
“可笑的是就在我等他的时候,我并不知道皇帝已派人贴出告示,限我一个月内返宫,否则就要将我父母斩首示众,所以,在我苦候他出现的时候,在我卧在那堆鲜血似的枫叶上时并不知晓,我爹娘的血已如枫叶般红艳血淋淋地洒落在众人的眼前,干涸殆尽了。
“现在回想起,当初我根本不该接他们进宫享福的,挑粪挑一辈子总好过被人砍去了脑袋,伴君如伴虎,权力予人的反噬力量是很可怕的,爱一个人和恨一个人仅有一线之隔,离开皇城前我总还以为皇帝会顾念旧情不会去为难他们,可毕竟我真是太天真了,对耿乐的期待太天真,对皇帝的希冀也太天真了!”
花映红发出狂笑。
“可笑的是,我向来学习的便是如何操控男人,如何掳擭他们的心,这会儿看来,我根本无法左右他们,而那真正被命运摆弄的人,只有我自己!”
齐娸娸闭了闭眼睛没有声音,这一切,还真是乱哪!
她原想告诉眼前女子,一个人若老想着算计别人,迟早也是要遭人算计的。
半天后她还是将话给吞回肚里,这女人,防心太重,难以用言语沟通,此外,她也因此想起了自己,她起始时接近耿乐不也是怀着算计的心吗?换言之,闻笙的那句白骨精,倒还真没诬了她呢!
只是,善于算计的人往往结局都是跌入自己的陷阱里,像她,还能再否认她对耿乐的爱吗?
“花映红!杀千刀的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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