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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亮,位于高雄郊区的“天下我最大”道馆里头已经有人开始在活动了。虽然名为“天下我最大”但它大也只有大在那个招牌上,因为门上的招牌就足足占了整个门的一半,常会让路过的人脱口喊出“哇,真是大!”这也就是道馆创始人朱城最大的目的了。
大门缓缓打了开来,一名年轻女子穿着运动衣浑身是劲的跑了出来,一瞬间就消失在街道的另一端,而后跟出来的就是鼎鼎大名的道馆创始人--朱城。
“啊--”朱城慢吞吞地走了出来,一边撩起汗衫搔着肚皮、一边猛打着呵欠,而原本就小的眼睛几乎消失在脸上。
“阿朱师,这么早喔!”运动路过的老蒋向他招了招手。
“别说了,还不是我那个女儿一大早就乒乒乓乓地吵醒我,要不然我怎么会这么早醒来。”阿朱师无奈的摆摆手。
哪个年轻人不爱睡到太阳晒屁股才起床,偏偏他女儿就是个怪胎,早上五点就起床,每天都这样,搞得他若睡太晚都会觉得不好意思;而他那群跟猪是好朋友的儿子倒好,无论怎么吵都吵不醒。
至于他老婆就更不用说了,只会一脚把他踹起来,叫他去看看女儿有没有穿着保暖,然后又缩回腿继续补眠,偶尔还会留几滴口水呢!不过因为是亲爱的老婆,他也就不跟她计较。
啊--又张嘴打了个呵欠。
“年轻人肯早起运动是好事啊!我刚才就看到朱朱沿路一直跑了过去,还满脸笑意的,这种女生好,精神又有活力。”朱朱是朱真的小名,街坊邻居从小叫到大。
“是这样吗?”阿朱师闻言摸了摸鼻子“我们家朱朱天天打拳,还时常穿着功夫鞋,我跟我老婆都担心没有男人敢靠近她。”
“不用担心啦。”老蒋顶着个秃头一脸笑意地看着他“你们家朱朱不是喜欢巷尾的令书?这种事他们年轻人会自己解决的啦。”
说到这个就丢脸,阿朱师双手扠腰开始抱怨“我们家朱朱真是不知道要留点给人家探听,不但大声嚷着喜欢人家,还一有空就跑去缠人家;可是巷尾的那个姜令书却给我装作不知道,唉,看了实在是一肚子气!”
他女儿根本就是拿自己的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嘛,让他只要一想起来就觉得丢脸。谁知道他老婆还一天到晚替女儿加油,这不是想气死他吗?
“哎呀,你们家朱朱长得那么可爱、屁股又那么翘,一定很会生啦,不用担心没有人要,人家父母都嘛最喜欢这种的。”
阿朱师挑眉看着头顶上没几根毛的老友“我说老蒋,你什么时候观察起我家女儿的屁股长得怎样了?也不想想你都几岁了,还敢看我女儿的屁股!你老不修是不是!有胆就来看我的屁股啊,我可以连痣都让你数得清清楚楚的!”
老了就要服老,别老是肖想人家年轻妹妹,虽然他有时候也会偷看年轻妹妹,不过他保证,看来看去还是老婆最好,家花哪有野花香不、不是啦,是野花哪有家花香。
“我只是要安慰你。”老蒋小声的伸冤。
本来一片好意要安慰老友说朱朱还不错,想不到不但搞砸,还被说成是老不修。人家他老归老,还没堕落到去看年轻妹妹的屁股,况且朱朱是他从小看到大的,要看也不会去看她的屁股是不会看任何人的屁股才对!
“好啦,你继续去运动,我也要去准备准备了。”阿朱师赶紧打断好友的话,要不然老蒋一说起话来会像老太婆的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光想就头痛。
老蒋哀怨地瞄了他一眼才缓缓跑走“我先走了。”
阿朱师在他身后不甚热络地挥挥手,接着又把手伸进衣服内抓起肚皮,今天不知道怎么搞的,肚皮特别痒,怎么抓怎么痒,等一下叫老婆帮他搔搔痒好了,这样不仅可以增加生活情趣,还可以享受一下按摩般的服务。
想想还真是不错,阿朱师自行呵呵笑了起来。
至于他们家的掌上明珠,唉,除了叹气还是叹气,阿朱师摇摇头往道馆内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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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令书缓缓打开铁门,准备迎接新的一天,一开门就看到朱大小姐咧着一张笑脸看着他,他轻轻叹了口气,转身往店里走去。
以他对她多年的了解,不用招呼她她自己就会跟进来了,数十年如一日,从来没有改变过。
“书生,吃早餐了吗?”朱真蹦蹦跳跳地跟着他后面走进书店。
哇!罢睡起来的书生真是可口得让人想咬一口,可惜他向来不近她这个女色,要不然她早就扑上去了,哪能让他逍遥这么多年。
唉!扁是看他的背影就令她好着迷。其实他跟电视上常看到的偶像明星长相是有点差距的,他走的是斯文气质派路线,而且一看他脸上那副厚厚的银框眼镜就知道他有多爱看书了,但是此刻嘿嘿,因为才刚起床的关系,所以他并没有戴上眼镜,眼睛蒙胧的样子,透露着一股性感,真是迷死她了!
他虽然很爱念书,但还是有在运动的,所以身高才会高达一百八十公分,让她小鸟依人根本不成问题。他也曾经在她家的道馆练过一阵子,就算现在没空去道馆,他还是有持续在运动,因此身材精瘦,只是白了点。不过那也无所谓,看过他的裸体后,她是指上半身的裸体,不仅及格,还是高分,这样有身材又有头脑的男性,谁不爱呢?
至于她怎么看到他的裸体的嘻,还不是以前在道馆换衣服的时候让她偷窥到的,要不然她家开道馆有什么意义?只可惜没连下半身一起看到,真是一大遗憾!
“还没。”姜令书耙耙头发,有些无奈地看着她“你不用每天早上都来找我吧?而且我也不叫书生。”
他嘴上虽然叨念着她,不过还是细心的走进浴室拿了条毛巾给她,要不然早上的风还挺凉的,加上她刚流汗,难保不会生病。
她感动地看着他温暖的举动,略略陶醉后才递出手边的早餐,并露出小狈般讨好的眼神看着他“喏,早餐。”
他叹了口气“我不是说过不要再帮我买早餐了吗?我自己去买就可以了。”
每天早上都会出现这样的对话,可是朱真依然故我,根本没把他的话当一回事。
“没关系啦,反正我每天都要晨跑,帮你买个早餐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你不用太在意啦。”她摆着手无所谓的说着,硬是将早餐塞给了他。
罢跑完好几公里的路程,坦白说有点累了,她从角落拖出一张板凳来坐,脚自然而然就翘了起来。
“谁说不用在意的?”这样下去他不知道还要欠她多少人情,更何况他又不是没钱买早餐,想到这里,他便起身到柜台拿了钱递给她。
其实他最怕的是--她为了要替他买早餐,天天那么早起,要是不小心弄坏身子是很要不得的,可是怎么说她都听不进去,他也拿她没办法。
“干嘛?”她一边搧风,一边奇怪的瞄着他。
等一下还有一批新的学徒要来报到,又有得忙了,不过幸好来的都是些老伯伯、老奶奶,公关交际的事情就交给老爸,她只要专心授课即可。
“早餐钱。”他坚持的看着她。
看她因为运动完而红扑扑的脸蛋,加上又绑了个马尾,活像个小女孩似,不过这样子的她,比一般女人有生命力多了。
她讪讪的收下钱“好吧。”
吧嘛计较那么清楚?等她以后成为他的妻子,大家不都是一家人了,她的钱就是他的钱,而他的钱就是她的
嘿嘿,想到这里,她不禁开心的笑了起来。
“神经。”看她把钱收下,他才拎起早餐走到柜台后开始用餐。
虽然每天都会抱怨她的鸡婆,不过她倒是很能抓住他的口味,从没有让他失望过,只可惜他不喜欢她每天一太早就来报到。
“奇怪”她忽然念念有词了起来。
“什么事?”他咬了一口吐司后看向她。
以他对她的认识,八成没好事,可是不听她说话,她又会继续唠叨。
朱真摊开手中的钱“你少给十块。”
什么?姜令书瞇着眼瞪她“连十块你都要计较?”他又不是故意少给她钱的,她竟这样跟他讨债!罢才是谁说不用给钱的?
“你还说!你也知道小钱不用计较喔,那你干嘛给我钱?”这是她特地为他准备的爱的早餐,收钱就没有意义了嘛!
“不一样,我也有赚钱,凭什么我要吃你免费给我的东西?我们不是家人,正确来说是没什么关系。”
“什么叫做没什么关系?”朱真动怒地站了起来“好歹咱们也认识十几年了,你竟然说我们没什么关系?”
薄情郎啊!也不想想她天天绕着他跑是为哪桩?还不是希望他可以把她列入理想伴侣的人选中,可他现在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
他稳稳地坐着,一脸平静地看着她“朱大小姐,与其在这边大声嚷嚷,倒不如回去准备授课的事情吧。”
他不是不懂她的心意,问题是她不是他喜欢的型,要他勉强去喜欢是很痛苦的事,对她也不见得好。
而且她一早就赶来他这里,等会儿还要急忙地冲回家,根本没时间休息,就算是精力再怎么充沛的人也会有累倒的一天。
“没良心!”她恨恨地道“等一下我会回去准备,不用你操心。”
“嗯哼。”他认真啃着早餐,如她所愿,不再操心她。
安静了好一会儿,朱真终于忍不住又开始唤他“书生?”
“嗯?”他就知道她无法安静多久的。
“你今天准备要做什么事?”
他想了想“一样要开店,而且最近我要交一本书,到现在都还没写完,可能会搞好几天。”
他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地方,后来求学也没离这里多远,因为父母都是高中老师,所以他们家的经济情况良好,也造就他喜欢念书的个性。从大学历史系毕业后,他继续攻读研究所,这一念,竟也让他读完了博士。当完兵后,他因为教授的介绍继续走向研究历史的这条路,因为之前博士论文深受好评,因此有出版社找他出书,他也就这么走上写作的路了。
不是太难,也不会太无聊,反正他喜欢读书,也喜欢历史。
而父母退休后开了家书店,这本来是件好事,想不到开不到两年两老就结伴环游世界去了,将书店留给他管理;至于他老哥呢,早就连夜逃走,上台北展开他的新生活去了。于是他一边写书,偶尔接些研究的案子,其余时间都在家中顾着生意普普的书店,生活还算好过啦。
他叫姜令书,可是朱真似乎没把他的名字记在脑子里,每天开口、闭口都叫他书生,他一指正她,她就会振振有词的说,他的名字有一个书,他又很爱看书,家里又开书店,叫他书生有什么不对?算了,一切随她,反正她高兴就好。不过他怀疑这么多年过去,这女人根本早就忘了他本来叫什么名字了。
“那么无聊喔!”她眼睛亮晶晶地盯着他“书生,要不要出去走走?”
“不了,你去就好。”
“又来了。”她有些赌气的挥挥额头上的汗。
“朱小姐,请你不要随意把汗洒到书上头,都已经拿毛巾给你了,你就是不用。”他皱起眉头看着她。
他最不欣赏朱真这一点,好歹她也是个女生,却不注重外表仪容到了极点,时常随意用袖子或是衣服去擦汗,让有洁癖的他不由得厌恶了起来。
“你有必要这么爱干净吗?”一个男人比女人还爱干净,怎么想都不对劲。
“是你太脏了。”他简单一句话就把她堵死。
其实他从来都不觉得朱真长相不好,虽然大家都猜测他不喜欢她是因为外貌的关系。坦白说,朱真没有让人惊艳的外表,但是她耐看的外表也不输许多人,除了遗传到朱妈秀丽的外表外,她还有一双明亮的大眼、总是溢满笑容的嘴角,再加上她本身个性的关系,全身上下总是充满了活力,这让她更有魅力,可以算是个亮眼的女人。可惜,她从不在意自己的举止跟仪容。
因为工作及本身个性的关系,她总是整天蹦蹦跳跳的,而且每次见到她她都是挥汗如雨,这样的她实在无法让他喜欢:因为他从小就是个爱干净的小孩,所以喜欢的人也不能差太远才行,而她和他的标准明显有着很大的差距。
另外,可能是从小喜欢历史的缘故,他一直很欣赏古典优雅的女性,要是有古代女人现身的话,他一定会深深着迷的,而朱真他摇摇头,跟古典优雅一点关系也扯不上,如果在古代,她八成是捕快或巾帼英雄之
类的。
“好啦。”她扁着嘴胡乱擦一通,算是给他交代了。
真不知道她怎么会喜欢上这个男人,整天嫌东嫌西的,还极少给她好脸色看,无怪乎老爸老说要冲来杀了这个臭小子,不过她可不容许老爸伤害他半分。
“你早餐已经拿给我了,赶快回去准备授课吧。”他也准备要开始点书、进书了。
“这么快就要赶我走?无情的男人!”她只差没跪倒在地哭诉他的负心。
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是没错,可是过于认真只会让人想从他头上捶下去。
他不理会她每天必上演的哭戏,轻松的开始整理起柜台的垃圾。
她起身拍拍屁股准备走人“好啦好啦,我要走了。”等不到他温馨地道再见,她认命的往外走去。
“上课好好加油。”身后突然抛来一句。
她惊喜的转身,本来以为会看到他鼓舞的笑容,想不到他竟然背对着她开始整理起书籍。讨厌!她有些气馁的看着他的身影,还以为他刚才会替她加油是表示他们之间总算有进展了,结果咧唉,不过她不灰心,依旧厚着脸皮开口。
“你有比较喜欢我了喔?”
“”“智障!”她恨恨地道,跺跺脚往外跑去,一下子就不见人影。
听到她走远的脚步声,他才微笑的转身,虽然不可能喜欢上她,不过她真的是个很好的朋友。
在他的人生中,快乐的时候有她、难过的时候有她、连无聊的时候也有她,她在他的生命中占有很重要的部份,当然有一部份也是因为她从小就毫不避讳地到处宣传喜欢他的事情。
若说这件事没造成他的困扰是骗人的,因为每次他出门的时候,总会接收到附近邻居投来暧昧的眼神,活像他刚干了什么好事似的,刚开始会有不舒服的感觉,不过久了也就麻痹了,反正他知道街坊邻居没有恶意,只是因为闲闲没事干;更何况咱们的女主角一点也不觉得害臊,身为男人的他又何必计较太多?
她怎么会喜欢他?这是他一直很疑惑的事情。他们虽然是同年龄,不过她向来好动,一刻也停不下来;而他却可以静静待在一旁好几个小时,可能连天塌下来也影响不了他。所以当十三岁的她顶着满脸青春痘对他说喜欢他时,他没有被告白的感动,他只有灾祸到了的领悟,实在不能期待正值青春期的他会对她产生什么好感,当时只想劝她早日去看皮肤科。
可十几年下来她都没有放弃过,不过她对他的好感并不会让他感到厌恶,因为她总是一脸高兴的说着对他的喜欢,既像玩笑又像认真,况且他们这么熟了,他随便几句就能堵回她的满腔爱意,她也顶多是臭骂他两句“智障”就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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