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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弹不得。
“她她”毕竟还只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在曹晔色厉内荏的连声大喝之下,早已吓掉了半条魂儿。对这向来是他敬畏如神的大王威仪,他根本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只好摊平双掌给他瞧。
浓稠的血将阿甲瘦小的掌心都填满了,大惊失色地扭住他的手腕,巴鑫厉声地盯着发着抖的阿甲大骂。“你这小兔崽子,大王要你好生照顾这海棠姑娘,你”“不是我,不是我把海棠姑娘弄流血的。她是神仙下凡,我阿甲纵使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碰她一下下是是”
“是什么你给我好好的说!”拎着阿甲往海棠所在的舱房冲,曹晔气急败坏地大吼。才一推开门,眼前的景象,几乎使他的血液,立即为之凝结。海棠气若游丝般的卧在床上,适才包裹好的伤口已没有流血,但在棉被掀开之处,她那身破烂不堪的绿色衣裳,已经被血玷污成一种恐怖的乌青色,更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顺着垂下的裙脚,正有一滴滴血滴缓缓地往下聚集成一摊血渍。
“大王,因为那血一直流下来,所以阿甲将海棠姑娘的被子掀起,就看到看到”指着床上不时痉挛抽搐的海棠,阿甲抽抽噎噎地说道。
手一松任阿甲滚到桌下去,曹晔简直没了主张地跪在床前,小心翼翼地掀去那已经完全密贴在海棠身上的衣料,看到那些严重的勒痕后,他深深地吸口气,仍旧背对着身后的部属们。
“出去,全给我出去!”在他的命令下谁敢不从,巴鑫一使眼色后,所有的人立即无声无息地往外走。此时曹晔却又出声:“阿甲,你留下,本王还需要你。”
“是,大王。”刚才被摔得鼻青脸肿,阿甲才想跟着大伙一块儿出去,冷不防大王指名要他留下,他苦着脸,头重脚轻地走过去将门关妥,这才回到曹晔身边。
“把那些白绢全都撕开,另外拿些热水来。”指挥着阿甲做着准备工作,曹晔自己也没闲着,他轻轻地揭起海棠已看不出原来颜色,但此刻已被血染成深红的肚兜,对那仍冒出血水的源头感到好奇。
在右侧乳房下约莫三指处,一根大概小指粗的木屑不偏不倚地插在那里。曹晔突然忆起她在被风帆撞击时,曾发出的惨叫声,这这个女人为了救我性命,险些连自己的命都要断送了。看她责骂我时那理直气壮,一副得理不饶人的小辣椒模样,但在我危难之时,虽是恨我入骨,却如此义无反顾地援救我。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子?
再次将匕首烤透,曹晔要阿甲按住她,略微一使劲即将那枝木屑拔了出来,或许是没了阻力的原因,那伤口立即喷出细长的血,喷得曹晔全身都是。
立即以灼热的匕首止血,曹晔将阿甲捧着的葯罐拿来,为海棠上葯包扎。在为她疗伤的过程中,几度要撩起那件绣满碎花图样的肚兜,看到阿甲陡然发亮的眼珠子,曹晔立即伸手将他的头扭开。
“小子,你若敢偷瞧一眼,我会将你的眼珠挖出来喂海底的乌龟,你听到了没有?”在见到阿甲立即紧闭双眼,并且高高地昂起头的样子,曹晔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但眼神转回到浑身被血污濡湿,像具没有生命的玩偶般躺在血泊中的海棠时,他的笑意倏然逸去无踪。擦抹过她滚烫身躯的白绢,在阿甲一盆盆端进端出的热水中,立即染红了整盆的水。
虽然明知自己不该有这种该杀千刀的绮想,但在血渍渐去而显露出她白皙的肌肤时,曹晔的心仍然忍不住抽动了一下。尤其在她洁净无瑕的皮肤上,淡淡地染上一层因高热而引起了薄薄红晕的情况下,他更是无法控制那股来自心底的悸动。
干脆将那些全都脏掉了的衣裳都撤除,再将海棠赤裸的躯体用大幅的白绫包住,而后以厚重的毛氅裹住,把海棠抱起来,迈动着长长的腿朝另个阿甲已收拾妥当的房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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皱着眉地盯着眼前仍是一脸睡眼惺忪的老管家,曹晔搔搔已然凌乱不堪的头发,对这个嗜酒如命的老头子,他还真是束手无策。
“大王,小老儿我不懂你们吐番的什么规矩,但这海棠姑娘伤得这么重,如果再不请大夫来瞧瞧,恐怕会有性命之忧。”自顾自地斟着酒独酌,老管家眯成条缝的朝曹晔眨眨眼。
“既然那海棠姑娘是你康家所奉祀的海仙,何以她不能救她自己?她不是神仙吗?”伫立在曹晔身后的巴焱,鼻孔喷出几声闷哼,冷冷地瞅着老管家说道。
“咦,这海棠姑娘是神仙幻化人形,倘若这伤势过重而香消玉殒,那可就不妙啊!试问要是惹恼了海龙王,他降下灾祸来,这不只你们吐番受殃,连我康家恐怕也难以幸免,所以,小老儿才会再三恳求大王您三思啊!”凑近曹晔,老管家面容上闪过一丝丝混有担心和迟疑之色。
站起来在舱房中来回踱步,曹晔心知这老管家所言不假,这海棠受创至今已五天了,这五天来她时而发烧,时而冷颤连连,即使是灌以吐番宫廷中最珍贵的延年水,依然没有效果,昏迷中只会发出无意义呓语的海棠,正如失水鲜花般急速地枯萎着,令每天不时守在她身边的曹晔,为之心疼不已。
“依老人家的看法呢?”或许真如这老管家所说的,南人和北人体质有异,所以这在土蕃被视为还魂汤的延年水,对娇弱的海棠丝毫起不了作用。
包重要的是这可能会关系到吐番的命运目前最迫切的便是找到那座全吐番希望所系的金银岛,假若因为海棠病笃,得罪掌理海权的龙王神君,后果不堪设想!
“大王,我在京城之中曾听闻这冷菩萨木紫嫣将到北方行医,木姑娘虽是女流之辈,但医术精湛,她的父亲木兆垠本是天下第一医仙,后来不知为何原因退隐,不再为人医病,但木姑娘承继衣钵,医术不相上下。”
“老人家的意思是请这木姑娘来医治海棠?”
眉毛吊得半天高,老管家顿了顿才接下去说道:“大王,这木姑娘个性冷峻固执,从不知笑为何物,对她所不愿医治之人,如贪官污吏、罪无可澶的江洋大盗之类,即便以死相胁,她亦不为所动。”
“哟,这女人真甚多鬼规矩的!大王,请大王下旨,由我巴焱带些精选的弟兄,我们将那什么冷菩萨给捉到这凌苔号上来,我就不相信她一个姑娘家,能有多少能耐,非教她医好这海棠姑娘不可!”摩拳擦掌地说着,巴焱激动得脸红脖子粗地嚷嚷道。
“巴焱,这人各有习性皆不相同,咱们既是有求于人,自是不可怠慢。”低头沉思了半晌之后,曹晔转向一直微笑地伫立身侧的巴淼。“巴淼,现在距咱们最近的港口是何处?”
俐落地将海图摊置在曹晔面前,巴淼笑吟吟地指着那一个个奇怪的符号,还有以各色仔细勾绘出的航路。
“大王,现在凌苔号的位置在此,继续往北方航行。过了这河口后,大唐的海驿就少了,倘若要由这附近泊岸的话,倒不如再前进的三十公里,进入突厥领地,现今突厥亦是内战未休,我们的人加以易装,可轻易地由此混入大唐边关。”手指往图上方移动,巴淼突然正色起来。
巴淼的话才停歇,那厢的老管家已兀自地拍起手来。
“妙极妙极!巴三将军果是智谋足比诸葛孔明,如此一来,进可攻退可守,待医治好海棠姑娘,咱们便都可以回家矣!”捻着沾满酒气的胡须,老管家直点头地说。
老管家的话使得戍卫于门口及散立在曹晔附近的吐番兵士们,都油然地生出思乡之情,每个人面容上都浮现了各种渴望或思慕的情绪。
被老管家的话勾动出心里最深切的期望,曹晔微微一颌首,但望向老管家的眼神却逐渐锐利了起来。尤其在老管家接连提出,要令那些康家水手和船工们,全都暂时松弛警戒,放他们上陆地去采办必需品的提议后,曹晔眼眸一转,巴鑫立即趋上前去搀扶着老管家。
“老人家所言甚是,这么着,自吐番带出来的胭脂红也存量不多了,为老人家着想,就由老人家领些船工们上岸采购些柴米油盐肉蔬瓜果,免得日后航行无处补给。”
亲切地将老管家交给在门口的侍卫后,巴鑫面色凝重地折了回来。“大王,这老管家语意闪躲,昨天奴婢无意间发现他们似乎有某种奇特暗语用以联络,但百思之余仍找不出破解之道。”
“我明白了,这也就是何以我要应允他所提之事。这些日子以来,我发现这些人未曾有过丁点儿惊慌,虽然是以强悍顽抗出名的康家船队,但这受俘于异族总是异象,惊惶失措在所难免,此为人之常情。观诸这凌苔号上的众人,却是恍若无事,只是做着本分之责,不曾有过騒动。若非这外传康家船队民心之悍有所讹误,便是另有文章!”微微推开窗,曹晔示意巴家兄弟和他一起望向外头,在没有吐番士兵看守下,仍三三两两闲聊着补渔网的船工。
“大王的意思”
“若要查明真相,唯有放手一搏才得以明了内情。明天泊岸后,派一队人跟踪他们,依我判断这老管家必然在玩些什么花样。另一队人则变装入关,务求在最短时间内,找到那位木姑娘,挽救海棠性命。”
宣完后,撇下正在分派任务的巴氏兄弟,曹晔忧心如焚的回到那个弥漫着葯味的舱房,正在打着盹儿的阿甲和阿乙,一见到曹晔进来,立即慌慌张张地自地板上站了起来。
“海棠姑娘仍是昏睡不醒吗?”虽然心知肚明的望着床上病奄奄的海棠,曹晔仍不放弃一丝希望地问道。
“没没有,大王。”
“嗯,好生看着她,别再给我逮到你们在偷懒。”
“是大王。”
“先出去吧,我要静一静。”
听到门在身后关上,曹晔这才轻手轻脚地揭开盖在海棠乳下的那方白绢,伤口已逐渐收口,但仍有黄绿色的脓液鼓胀着,丝毫没有犹豫地,曹晔俯下头,以嘴吸吮着那些脓,再将之吐在一旁的痰盂内。
这已经是他近日来的例行公事了,刚开始时他试过以手指压挤,但非但不易挤出那些脓液,反倒将伤口弄得红肿扩大,令得昏迷中的海棠,亦是满脸痛苦神态。
但这脓肿不除,伤口势难愈合,灵机一动之下,他便以嘴为器,将那些脓液吸吮出来。几日下来倒也看出些成效,起码伤口已逐渐结疤,持续多日的高热也稍稍减低。
倒些金创葯在伤口上,曹晔为自己斟杯酒漱漱口,这才坐在床沿,静静地凝视着状似沉睡的海棠,脑海里却不知不觉地浮现最近巴鑫所常提起的话题
“大王,这歌谣里已点清楚:黄金王妃堂隶邦,分明就是指这黄金王妃是由咱们吐番的兄弟之邦所来,这不是明明白白的说出黄金王妃的出处了?所以奴婢认为这海棠姑娘即是我吐番的黄金王妃,况且她又身系康家壮盛富强的秘密。大王,别再犹豫了,只要将这海棠姑娘立为我吐番之后,那”
“巴鑫,原本我并无意劫夺这凌苔号,但木已成舟,骑虎难下之余,也只有暂借这船去寻找那康家金银岛,但这钱财可借可还,人更何况这海棠是海神之女,如贸然许聘,恐怕”不待巴鑫说完,曹晔漠然地打断他。
“大王,男婚女嫁本属天经地义,况且海棠姑娘虽贵为海神之女,但大王可是天命赞普,亦是人中龙凤,以大王君王之体,娶这海神之女亦无不当之处。大王,想我吐番始祖,亦是葛拉拉于天山采葯之际,与天界仙人交欢,因而产下之子陵荣赞普,这人神合婚,早有前例可循。”
对巴鑫所说的事,饱读史书的曹晔,白然是耳熟能详了。事实上,在多事的西域诸国中,婚嫁除了是繁衍种族的习俗,亦常当成政治上拢络或结盟的手段。
比如他的生母,即是被当做和亲盟使而远嫁到吐番,但那毕竟是有父母君王之命,但这海棠
天天这样守候着昏迷中的海棠,曹晔有时会错以为已与她熟识许久,想都无法想像出要这么娇弱的女孩,生活在早穿皮袄午穿纱、围坐火炉吃西瓜的吐番,会是什么样子。
再者,这海棠为救自己性命而命至垂危,此时此刻说什么也不适合谈这问题,所以曹晔总是三言两语即扯开话题。这么久以来的第一次,他放任自己去想及这问题:不该强掳海棠回吐番,毕竟这可不是用以回报救命恩人的法子;但放了她一来金银岛未找到,二来停顿了一会儿之后,曹晔突然满脸震惊地陡然站了起来。
这我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但有何不可呢?我是王,我是赞普,只要是我想得到的东西,又有谁人敢说一声不?只要将她带回吐番,就不必在乎那海涯孤鲨上门讨回这黄金般的女郎,如果她又是我吐番母仪天下的王后,即使是海涯孤鲨,亦不敢夺人妻吧!
况且,我压根不愿放手让这净得透明的女郎离开我的视线一步。不知不觉间她似乎已沁入我生命之中,令我舍不得她,甚至,我已经有种她早已是我所有的错觉。唔,我得好好想想,必得好好想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