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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全村人嘛都知道啰。”欧巴桑笑瞇了眼,二话不说打开冰柜就抓出一根冰棒递给他。“来来来,阿姨请你吃的,以后大家就是自己人了,别客气。”
“谢谢你,但是”他骇笑,本能握住冰棒,脑子却空白一片。
香好跟杂货店的阿姨提起过他吗?
不知怎的,他心底先是闪过一抹甜丝丝,随即又觉得阵阵怪异的感觉涌上心头。
“香好去台南市了,不过应该等一下就回来,你可以先去她家等,劳贝兄啊他就是你未来的丈人啦,有在家喔,你就从这条路直直走大概五十步,看到门口有棵桂花树的就是他们家了。”
“谢谢你。”他就这样拿着冰棒,疑惑地边沿着大路走,边寻找门口有棵桂花树的林家。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刘仔,是劳贝未来的女婿来了!”杂货店阿姨对着好奇围观的老老小小大吼“甘仔,先骑脚踏车去跟劳贝叔讲一声六叔公,不要再瞪着人家看了,他不是来抢你的老人年金啦!”
“咦?”“就是他哦?”“哗,缘投呢!”
“劳贝仔的女儿真有眼光”
齐翼边走边对路边每一户好奇探出头来,并热情挥手兼吱喳议论的田侨里“乡亲”点头微笑示意,其实他心里一阵茫然。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看样子香好不只是跟杂货店的阿姨提起他。他并不是生气她公告天下,只是这种感觉很奇怪,他不曾有过私事让天下皆知的经验。
齐翼胸口有一丝莫名的纠结闷痛。
他应该感到高兴的,这代表香好甚至于全村人并不排斥他这个陌生的都市人。
但是他总觉得不太舒服
“她是虚荣地拿我炫耀给全村人知道吗?”他脸色有些沉暗。“不,我印象中的香好不会做这种事,她连小事都会脸红老半天了。”
他从不觉得法医身分有什么特别高贵的,但也许对某些人来说,并不是这么认为的。
“够了,我不应该疑神疑鬼,就算田侨里民特别热情又怎么样?这是好事。”他低咒了一声,告诫自己。“我是来找香好的。”
他想念她,一定要再见到她,那才是最重要的。
“你要过头了,到了到了,她家就在这里啦!”一个国中生模样的男孩大声叫道,偷偷望着他的眼神里带着些微崇拜之色。
阿好姐的男朋友长得又高大又帅,正是他希望以后自己会变成的男子汉模样。
“谢谢。”齐翼对他笑笑,深邃锐利的黑眸掠过一抹思索。“你今天不用上课吗?”
“我要出国游学了。”男孩长满青春痘的脸上笑容满满,得意地道:“下个月就出发。”
以他这个年纪的男孩来说,游学会不会太早了点?
齐翼强忍住一股劝诲的冲动,只是点了点头“祝你游学顺利。”
“谢谢,听说你是法医?”男孩热切地问。
“是的。”他举步要迈入林家院子门口的长腿又收回,礼貌地点头。
不用问他怎么会知道了,他晓得是谁说的。
“我喜欢看csi,我以后长大也要当法医。”男孩兴奋地道“他们酷毙了,可以锯开尸体找线索我喜欢刀子。”
如果齐翼不是这样冷静镇定,有着钢铁般的自制力,他可能会呛咳出声。
“嗯,我相信。”他叹了口气。
也许台湾未来的法医之星会诞生在南部。
见鬼了,有什么不可以的?连总统都是南部出生的了。
坦白说,他还挺喜欢这个热诚莽撞的男孩,只是自从他的悍马车在田侨里停下来的那一秒钟起,他遇到的一切都大大出乎他的想象力之外。
他原以为香好和他一样,静静地体会了彼此之间的怦然心动和感情,他以为她是个害羞的可爱女孩,和他一样只在意两人之间的感觉。
却没想到他俩之间对味的感觉,却彷佛一则最新的桃色新闻般流窜在整个田侨里里。
他不喜欢这种感觉。
“啊!阿好姐回来了。”男孩陡然眼睛一亮,拚命对某个方向挥手。“嘿,阿好姐,你的男哇,你今天好炫哦!”香好回来了?!
齐翼心头猛地一跳,脉搏加快,一股强烈的释然滑过他的体内,马上转过头来。
或许他的释然滑得太快了。
他不敢置信地瞪着站在面前的女人。挑染成层层迭迭由浅至深的蓝黑色短发,修成弯弯完美的眉毛,粉红色眼影底下一双大眼睛眨呀眨的,原本红润的脸蛋上了晒伤般的酡红色,还有柔软的小嘴此刻涂满了淡银色和粉红的口红。
她娇小的身子穿着一件有着夸张垫肩的粉红色香奈儿套装,纤细秀气的小腿裹着紫色丝袜和刺目的红色高跟鞋。
斑跟鞋?我的天。
他瞪着她,以为自己在瞬间罹患了视网膜剥离症或是极其严重的散光。
这是香好?他甜美的,单纯朴实的香好?
眼前这个女人简直是集时尚与夸张于一体的假人模特儿。
但是假人模特儿的表情绝对不会有她此刻的惊喜与生动。
“齐大哥?!”香好猛然张大双眼,小嘴呈颤抖的型。“是你?你、你真的来了?!”
至少她的声音还没有变,依然清甜稚嫩得令他心痛。
齐翼勉强笑了笑,浑身绷紧僵硬的肌肉尚未放松下来。“你变得很不一样,我差点认不出你来了。”
“真的吗?”她误以为这是赞美之辞,不禁高兴到快晕倒了。“哇,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我们可以单独谈一谈吗?”也许不该因为她的造型改变就妄下论断,他要对她有信心。
“好哇。”她完全没发现大半个村子的人都挤在这条路上探头探脑、嘻嘻笑笑地看热闹,径自对他嫣然一笑“我们去咖啡馆好吗?乌龙镇上开了一间星巴克,听说咖啡很好喝喔,冷气也很强。”
“不,你们村子看起来风景很优美又宁静,一定有适合我们谈话的地方。”
“不不不,还是星巴克好了。”她赶紧补了一句:“我喜欢星巴克。”
她不希望他觉得她是个乡下土包子,她要跟得上流行,而星巴克的咖啡就是流行的标准之一,对不对?
不通世务的女孩子哪配得上身为上流菁英的他?她拒绝自己的俗气毁了两人之间初初萌生的爱意和感觉。
他真的来了!这代表他们有可脑粕以在一起了,不是吗?
齐翼强捺下心头微微刺痛的失望。他还以为她会带他到这山明水秀的小村子里走走,顺道介绍她的家乡。可是现在她看起来好像宁愿躲在冷气房里喝咖啡,也不愿在飘荡着桂花香气的石板街道上散步。
她变得跟他“记忆”里的香好有点不一样了。
尤其她的浓装艳裹让他觉得胃里像是沉甸甸地压着一块大石头。
“那就星巴克吧。”他心情沉重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