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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他说:“下次我见你,我们可以谈秦可卿的问题了。”
他还是对红楼梦有兴趣。
后来下雨。我们靠在伞下去喝酒。附近有一间酒吧,专卖啤酒,开了大概有一百多年,我们两个人买了瓶甜马添尼,加了冰,就喝起来。他告诉我他的故事。
他是独生子,在德国留学两年,德文好得离奇,功课一直不错,毕业后暂时还没有打算,不过以他那种才能,不怕找不到工作,然后他问我的故事。
我答不出。
他怀疑的问:“你家很有钱?”
“没有什么钱。”
“外国学生多数有钱。你父亲开什么车子?”
“不过是麦塞底斯三五sl。”我笑。
他白我一眼“还说没钱,你怕我绑你票?”
我笑。
“喂!你能不能喝,我不想把你灌醉。”他问。
“当然能喝。”这不是假话。
不过半瓶子马添尼是多了一点,我有点昏昏的。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忽然知道他为什么吸引我了。因为他有文学家的脑袋,却有科学家的体格。
我问,轻声的问:“你爱过人吗?”
“爱过,很痛苦。”他也轻声反问:“你爱过人吗?”
“嗯,后来闹翻了。”
“为什么?”
“因为他坚持蝴蝶是毛虫变的,我说是梁山伯祝英台变的。”我解释“你明白?人各有志。”
“梁山伯祝英台?”他问。
“我明天把这个故事告诉你。”我说:“你的教授该自杀,连梁祝都不告诉你。”
“我该早点认识你。”他说着用手点了点我的鼻子。
“为了你的论文?”我取笑
他握住我的手,吻了我的脸。笑了“你说是不是为论文?你在曼彻斯特,跟谁一起玩?”
“玩?我没有男朋友。”
“我不相信。”
“拉倒。”
他又吻我的脸。然后是鼻子,然后是唇。
我说:“玫瑰,当心,我们才认识了三、四天。”
但是在这酒吧里,每个人都搂着每一个人,他们开始唱歌。我不会唱,只是默默的欣赏着。
玫瑰抓着我的头发不放,仿佛一根根的在数。我转头看他。
他说“多么奇怪的头发,这么黑,这么亮,几天洗一次?”
“你不是说以前也有过中国朋友?”
“她染了头发,而且熨得一个个卷卷的。”他说:“告诉我。”
“好,我隔天洗一次头,而且直,而且黑,而且我没有办法,因为养下来就如此。”
“你不大喜欢我是不是?”他问。
“为什么?”
“你答我的问题,总没有温柔的感觉。”他说。
我说:“玫瑰,剑桥达尔文学院没有你不行,我没你可绝对活得下去,别担心,我不懂温柔,否则早嫁出去了。”
“至少这个微笑是温柔的。”他说。
“谢谢。”
“你喜欢剑桥?”
“嗯。”“你男朋友可寂寞了。”
“玫瑰,”我说:“看,我没有男朋友,而且我在这里,也不想讨论男朋友的事情,你不介意吧?”
“如果你没有男朋友,我可以吻你吧?”
“这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吻一个陌生男人,我已经颇为入乡随俗了。玫瑰。”
他笑“我真喜欢你叫我玫瑰,真的。玫瑰。我的天。”
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柔和,但是我靠过更柔和的肩膀,我认识很多男孩子,他是突出的。他在我耳边说德文。我自然听不懂,但是却很悦耳。然后他说法文,我的法文还可以,他说:“如果我们是爱人多么好,你可以到我房间来睡一觉。”我用法文说;“滚你的蛋,你这只大狗!”他笑了,摇着头,然后他用他那略略京片子的口音说:“你真可爱,你真可爱。”
他有点醉,他不承认。我也有点醉,我也不承认。我拿出烟来抽,他说是坏习惯。他真健康。
我说:“你不但身体健康,思想也健康。”
“不,”他说“我的思想脏得很。”
我笑了。
他会是一个好男朋友。大方,坦诚,学识这么好,人也长得帅!我喜欢他那种幽默感,他常常拿自己来开玩笑,却不得罪别人。是的,我们认识才三、四天,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时间不是因素,人才是因素。
我们谈着谈着谈着。
我觉得很累。我问:“玫瑰,我们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们走回去。还在下雨。凉得很。英国就这样,有太阳就暖和,没太阳就阴,下雨马上有秋天的感觉。他搂着我,送我回旅馆。
旅馆的房间很小,他替我擦干头发,等我换了衣服,把湿裙子浸在肥皂水里,然后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当我像小孩子一样。我伏在床上,有点感动。我们是好朋友,我会写信给他,不像一般人想象,我们没有再拥抱接吻。
他拨开了我的头发。“我爱黑头发,黑头发在白色的枕头套上有一种说不出悲剧性的美丽,”他轻问:“你家里的枕头套是什么颜色?”
“家?哪个家?在台北家,我枕头套是咖啡与米色条子的,另外,是橙色铁锈色的花。在曼彻斯特,是深浅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欢这一类颜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谢了之后的颜色,我都喜欢。”我说。
“你后天才走?”他问:“你走后我就谢了。”
“不一定。”我微笑。
“请多留几天。”他说:“我把你搬到大学里空的宿舍去,有些学生回家渡假了,不但干净,也便宜得多。”
我点头。
“叫我一声玫瑰。”他吻我的脸额。
“玫瑰。”我说。
“再见,好睡。”
“再见。”我说。
他走了。
窗外是潇潇雨。我没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数没心事。我在想将来。我们之间有七个小时旅行车的空间。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们来回跑,会累死,而且功课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个身,现在是暑假,我还有一个多月空闲,一个多月后的事,谁去管他?
连明天是晴是雨,我还不清楚呢。
真的,谁晓得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来敲我的房门。我醒了。我睁开眼睛,看手表,七点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声音“请进,玫瑰。”
他走进来,关上了门。
我说:“早,玫瑰,这么早?”我转过去,呆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个外国女人,廿多岁,长得很壮健,不好看,但也不难看,她板着脸,瞪着我。我吃惊了。
“小姐,”我说:“你走错了房间。”
“我没有走错。”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腊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国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来,找到晨褛披上“请坐。”我说。
她坐下来。“我请你离开菲腊。”她很直截的说。
“但是”我笑了“你误会了,小姐,菲腊与我才认识了几天,我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注视我“但是他的心却在你的手上。我已经有三天没见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来,他坦白的说,他爱上了一个中国女孩子。”
我不客气的说:“那是他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理由闯进我房间来说上一大堆不礼貌的话,我一向以为外国女人的好处是爽快,一拍两散,毫无怨言。而且我对于玫瑰菲腊没有没有特别的好感,我不爱他,我们只是谈得来而已。”
忽然之间,这个叫莉莉的外国女子哭了。她说:“但是我爱他。我爱他。”
“那么你与他去谈,我无能为力。”
“你是中国人,中国有一句话:“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她抬头,恳切的看着我,哀求的看看我。
我诧异她竟会知道这句成语。我软了下来“我不是君子,”我说:“但是我没有夺他的意思。如果他没有女朋友,很好,我可以与他在一起,如今,我答应你,我们中国人讲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答应你,我不再见他。”
“谢谢你。”她喃喃的说:“谢谢你。”
“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个女人呢?”我问她:“你怎么办?”
“不会的。”我们在一起有五年了。我们一起念大学,到了第三年,助学金不够用了,他继续读硕士,我出去工作,把薪水帮助他,我们在一起一直很好,不骗你,他爱我,我也爱他,五年了,我们一年后就要结婚的。我不怪他,你你实在是美丽的。”她仰头看着我。
我也呆呆的看着着她。难怪她会中文。
她哭得这样厉害,眼睛上的化妆全糊了,青黑一片,好像给谁打了一拳似的。我同情她。我不是故意的,玫瑰并没有提起过她,我不是故意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天下可爱的男人也很多,没有玫瑰,我又不是活不下去,有了他,只不过多高兴几天。但是玫瑰对她来说,却是一半生命,我不是君子,但玫瑰还不至于令我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我叹了一口气。
玫瑰。
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多么可惜。我看着窗外。我们有过那么快乐的三天。他也一定很快乐,他与他的“剑桥城里”
只是昨夜,我还在想,我几时应该再来看他,我是否应该在剑桥渡过整个暑假,是否应该去见他的教授,一起谈红楼梦。
然而今天早上,这个女人来了。一切就完了,人生。人生。
我转过身去。我说:“我现在就收拾行李,别担心。”
她抬起头来,感激莫名:“我现在明白中国人了,为什么菲腊一直说中国人是最好的。”
我微弱的牵牵嘴角“他很好,他只是开玩笑,你们会结婚的,别担心,他只是开你玩笑。”
“谢谢你。”她说。
“再见。”我说。
我替她开门。她忽然吻了我的脸,然后走了。
是的,我们中国人爱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收拾得极快,我怕玫瑰来了,会看见我。收拾好了,我拿了我的小箱子,走过达尔文学院,走到他的宿舍,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那是一间出名的宿舍,叫“老格兰纳里”几百年了。我走过康河,我去买了一张哺士卡,哺士卡上有那间宿舍。
我画了一个箭嘴,指着他的窗口,然后我就走了。
我再也没有见他,当然。
中国人言出必行。
但那张哺士卡我却保存着。而且那快乐的三天,我也记得。如果他看了红楼梦,他会明白。千里搭长棚,无不散的筵席,这样只有好。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会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在剑桥,他曾经与一个中国女孩子渡过很快乐的三天。他会忘记我的名字,但是他不会忘记我叫他玫瑰。玫瑰,本来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我用电报寄了一朵玫瑰给他。他会明白。他的女朋友也会告诉他,迟早他会知道。而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曼彻斯特的房间里,老实的说,我很难过,因为我几乎爱上了他,因为我们只共处了三天。因为因为近年来,我如意的事很少。
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