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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风夹着细细的雨丝迎面而来,冷意带着湿气,给寂寥的山道平添一股凄清之意。

    崇岳打开手中的黑色大伞,缓步走向墓园。

    一开始他没有发现,空荡荡的墓园已有人先他一步而来。

    这么早,这样的天气,又是孤身的一名女郎。

    她虔诚地跪在一座基前,雪白的面颊微染着水珠,黑发略湿地挤在肩上,侧着的身影一动也不动,如同一座石雕。

    她低垂脸,双掌合十,仿佛在析求些什么,这样的姿势看来已经维待了一段时间。

    崇岳转手轻脚地从她身后走过,不顾发出一点声音惊扰她的祝祷。

    不论她祈求什么,但愿上苍都不教她落空。

    想到这儿,他不禁苦笑起来,他今天来上父亲的坟,愿望是不是也能不落空呢?

    经过无数名医的会诊,小葳的双腿仍是毫无起色,他在离清明尚远的日子先来上是无可奈何,只能期待奇迹出现。

    他在坟前站立了一会儿,转身下山时,那名女郎已经不见了,他有些失望,皮鞋踏地声在石阶上声着,像是在嘲弄他的失意。她没有带伞,山下也没有看见计程车,这样偏僻的地方若有公车,怕也是久久一班,原先他是想送她一程的,一个单身女子在荒郊野外总是不安全。

    突然,马路上传来一阵车声,是那种拔掉消音器的机车噪音,显然还不只一辆,闻声,崇岳快步冲下山。

    方才那名女郎

    三名头发五颜六色的少年坐在机车上将女郎团团围住,嘈杂的声音几乎让他听不清楚他们的谈话,他隐身在树后,想要先弄清楚整个情况,这些人是她的旧识或是图谋不轨的陌生人?

    “小姐,长得不赖哦!怎么一个跑到这种地方?小心被大野狼吃了!怎么样,我们三个护花使者就让你搭便车护送你下山吧!”

    “我不是一个人,我男朋友和他的保镖在后头收拾祭品,马上就来了,你们最好赶快走吧,我男朋友脾气不太好,又是空手道黑带高手,我不想待会儿他跟你们打起来误伤人命,害他吃官司。”念愚力持镇定,不让声音露出一丝惊慌,不过唇上的抖的却怎么也掩饰不了。

    三人互相看了看,笑了起来。

    “小妞,你可真会瞎掰,别指望有人会来救你了,乖乖跟我们走吧!你放心,我们很懂得怜香惜玉的,像你这样漂亮的妞,我们会好好疼惜的。”穿着迷彩t恤的少年边说,边伸手摸了念愚的下巴一把。

    她偏开头,躲不开那不怀好意的手指,知道今日在劫难逃,能拖得一刻是一刻,她敏捷的伸出双手,往离她最近的少年脸上用力一挥,尖利的指甲在他颊上留下一道斑斑血痕。

    三名恶少咒骂者,蹲下机车要来抓她,她趁着空档脱出,分不清楚方向,只想赶紧跑开。

    她踉跄地跌人一堵宽厚的胸膛,一个低沉悦耳的声音在头上响起。

    “亲爱的,别怕,我来救你了。”

    亲爱的?她愣了一下,抬头看着声音的主人。

    太过锐利的双眼,太过挺直的鼻梁,构成一张太具个性而充满棱角的脸孔,略湿微卷的黑发有几错落在宽广的额前,嘴角弯起带着温存安抚的笑意回望着她。

    这平空出现的男人,教那三个恶少有些顾忌。

    原来这小妞当真有一个男朋友?

    空手道黑带?还外带一个保镖?三人四下张望着,想找出那名保镖躲在哪儿。

    没有,四野寂静,别无他人。

    假的!三人亮出小刀朝崇岳和念愚逼近,瞧这男人西装笔挺的模样,像是个坐办公桌的,没道理他们三个会对付不了他一人。

    崇岳将她护在身后,念愚只见他挥出三拳,转眼间那三人已躺在地上哀号。

    夺过三人手里的小刀,崇岳将三辆车的车论—一刺破,他可不想回去的路上,还受到飞车党的骚扰。

    “亲爱的,你弄错了,我学的贻拳道,不是空手道,搭我的车下山好吗?”由不得她反对,他自顾自拉着她的手走向在路边的车子。

    念愚也没有拒绝的余地,那三名少年只是躺在路边,可不是死了呢,而那从来不准时过的公车或者还在发车站。

    眼前这人虽也是陌生人,但该不是坏人吧?考究的衣着并不能说服她,世上的衣冠禽兽,她见的还不够多吗?不过依他刚才肯出手相救的行径和端正的面相看来,他应该是好人吧?于是她由他拉着手坐进车子。

    车子平稳地往山下驶去。

    雨停了,带着湿意的微风从窗口吹,路旁的芳草绿树犹带水珠,鲜翠欲滴。她的头发还滴着水,在他眼中看来一定是凌乱为堪,身边没有发梳镜子,她只得用手指爬过,希望自己在他面前不要太狼狈。

    看出念愚的窘迫,崇岳取出一条干净的毛巾和一把小木梳递给她。

    “谢谢。”她接了过来,低声道了谢,便专心地擦起头发,整理妥当后,她犹豫着该和他说些什么。人家救了他一命,就只有一句谢谢吗?夜巴黎的卡门或许十分善于交际,平常百姓的江念愚却是个个性保守、行事拘谨的女子。

    她低头凝视着手里的发梳。这该是他用过的吧?而她却毫无顾忌地拿来梳理自己的头发,和一名还是陌生人的男子处在这样一个几乎密闭的空间,仿佛坐在这儿的已不是往日的自己了。

    “你还在念书吗?”他打破沉默猜测道。“她穿着白衬衫牛仔长裙,简单清爽的衣着不似上班族,不过眉梢眼角却又带着沧桑,不若学生的单纯和无忧。

    “嗯。”她简单应了一声,不想谈论自己。她的过去不堪一提。

    她的冷谈不曾教他却步“你吃过早饭了吗?愿不愿意和我一起用餐呢?这附近有一家餐厅卖的清粥小莱很不错。”

    她正想回答她不饿。车祸之后,她通常三餐作两餐随意打发掉,一个人吃饭太寂寞,太没有味道,可是他说的“清粥小菜”四个字吸引了她,从小她就爱吃稀饭,吃了十多年,怎样也不腻,以前,她每天都要喝过两碗稀饭才上学的。

    好想念妈妈煮的稀饭的味道。

    她不知不觉的点点头。

    车子在早安小陛的门口停下。

    崇岳点了一锅白粥和满满一桌的小菜。

    念愚捧着碗一口一口吃着粥,对那些小菜却碰也不碰一下。

    这粥和妈妈煮的味道有七分相似。

    吃着吃着,她眼泪不知不觉顺着脸颊一颗一颗滑进碗里。

    他拉起一张面纸去擦她的泪水“怎么啦?吃饭呢,开心点,要不然会消化不良的,还是你觉得稀饭不够咸,需要用泪水来调味?桌上有一碟豆腐乳,够咸的。’他边说,边往她的碗里夹了一小块豆腐乳和一筷子空心菜。

    她抬起被泪水浸湿的晶亮双眸望着他,那温柔关怀的声音抚触过她的心,让她渐渐收起泪水,唇边绽放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谢谢。”

    他不爱听她说这句话,认识没两个钟头,她一直在道谢,仿佛除了这个再没别的好说,她的笑容虽是淡淡的,他却懂得了为何一笑可倾城。

    她低头将那碗稀饭连同碗里的小菜吃个精光,又添了一碗。

    望着她一口一口品尝着粥的模样,这最简单的食物仿佛是人间美味,他不由得也跟吃了三大碗。

    吃完走出餐馆,崇岳提议着“这儿离公园近,一起到那里走走好吗?”

    念愚点点头,跟着他走进公园。

    这儿也值有成排的台湾栾树,只是花开得较晚,不似山上已是缀满一树。

    两人寻了一处僻静的角落坐下,阴郁的天空被一枝灰色的画笔一扫而过,透不进一丝阳光。

    “愿意说说你的心事吗?或者我能帮得上忙。”不忍她肩上仿佛压着千斤重担,崇岳顾不得交浅言深地开了口。

    “除了上帝,谁也帮不上忙,我上山寻找了一个奇迹,可是奇迹并不是我这凡人所能遇见的。”

    “是啊,对于人力无可挽回的,我们也只能仰赖奇迹,不是吗?”他有感而发,不再追问。若是一年前,他有自信,只要她开口,没有什么是他不能帮她解决的,但现在他知道人类若是挑战命运,往往是一场打不赢的战争,人定胜天,真是成语字典上的一句笑话。

    “是的,否则又能如何呢?”

    “是不能如何,但是你可以暂时将它忘记,至少在今天别去想它好吗?就像郝思嘉说的,一切都等明天再去想吧。”

    听着他的话,她脑海中出现的不是电影中的经典画面,而是身边这位不知姓名和身分的男人。她奇怪自己竟会和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共进早餐,又一起走进此刻空无一人的公园,若他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

    可是他救了自己一命,他若有任何不良企图,不用等到进城的

    见她沉默不语,他再接再厉,怎样也不忍心见这样一个清丽的可人儿脸上烙印着忧愁。

    “让一个或许和你同病相怜的人陪你去散散心好吗?你今天要上学吗?有几堂课?可以不去吗?”

    一连串的问句提醒了念愚,是该到学校去了,她早上有两堂课,她还得拿课本,可是此时,她一点也不想拒绝他。

    “天气不大好,大概还要下雨的。”她低喃着,说服自己保留一点理智。

    “这样的天气刚刚好,不冷也不热,下雨天不是更有诗意吗?我以为女孩子都爱在雨中漫步。”

    “这是经验谈吗?你常常在车上准备一把雨伞,以便一有机会就来一场雨中漫步,或者顺便写上一首雨中情诗十四行?”

    “唉,你如果指望我能因为下了几滴雨就写出一首诗来,注定是要失望的,恐怕就算来了个强烈台风,我都挤不出一句来。我的文学造诣大概和学龄前的儿童差不多,他们可以琅琅上口的唐诗,说不定我还背不完呢!嗯,‘床前明白光’的下一句是什么呢?”

    “小朋友,那么今天是你把唐诗三百首背会,你还敢找我出去走走吗?”

    “虽然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务,若有一个好老师在身边,说不定是可以做到的。你知道,这怪不得我的,我的房间没有李白的家那么罗曼蒂克,月光是透不进来的,我怎么会知道月光看起来是什么样子,我这种老实人当然是眼见为实罗!”

    “你这人或许写不出精练的诗句,散文一定一写就是一长串,像老太婆的嗯,像某种骨董店的‘文物’一样。”

    “承蒙谬赞,原本我字字珠玑。”

    “什么猪?什么鸡?原来你家是开农场的!我这城市乡巴佬可是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走路。你们家的动物都是像你这样的吗?”她模仿一个知名广告的对白,沉寂已久的活泼个性在这风趣温柔的男人面前完全展现。

    “那可不一定!”他也装模样地回了一句。那个广告他也看过的。

    “不一定?你是说你家养的各色的动物都不一定不像人样?还是你家的人都不一定没有动物像?”

    “亲爱的,你喜欢怎样的,我就是怎样的!”

    虽是说笑,那亲昵的称呼仍教念愚羞红了双颊,原本太过苍白的容颜妆点上淡淡的颜色。

    一开始帮她解围时,他便是这么称呼自己,那时他扮演的角色是她凭空捏造出来的男朋友,又在危急当口,一时也不觉得如何,此刻她有心情来和他计较了。

    这是他习惯吗?还是口头禅?

    “你怎么可以喊我亲爱的?我们才刚刚认识!”她气急败坏。

    “我们已经认识两个钟头又”他看了一眼手表!“三十五分钟了,怎么能说刚刚认识?亲爱的!”

    她越是羞,他越想逗她,那染上红彩的双颊如初绽的玫瑰,绚灿得教人睁不开双眼,又怎么也舍得闭上。

    “那是一百五十分钟,九千三百秒,你知道。”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他的算术很好。

    “总之,不许你这么喊我!”她的语气有些撒娇。不许?唉!她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了。

    “但是,亲爱的,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啊!”他状似无辜,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她责怪地瞪他一眼。还说!

    “那你就继续不知道下去好了,登先生!”

    “登先生?”他满脸的疑惑。

    “是啊,姓登,名徒子,字轻薄,号无赖,此号人物不正是阁下吗?”

    这小妮子拐弯抹角地骂起人来了,他还是生平第一次被冠上这样的恶名,登徒子?

    他带着一丝邪气盯着她“那么我是不是该做些什么才能名副其实?”

    她闻言,像弹簧弹了起来,跳离他身边。

    他哈哈一笑,伸手将她拉了回来。“骗你的,我额头上有写着‘恶人’两个字吗?”

    是没有写着那两个字,但是写着另外三个字啊!她在心里嘟嚷,却忘了要把被他紧握的手挣脱出来。

    见她眉梢眼角不留一丝抑郁,他收起玩笑的态度,不再逗她。他可不想在她面前坐实了登徒子三个字。

    “诚挚地邀你上阳明山一游,赏光吗?”他正经八百的说。

    她轻而易举地被说服,想要和他在一起的念头远远超过旷课的罪恶感。

    于是车子往抑德大道开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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